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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系统带头使用“三秦通”缴费卡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68594 发文字号:
发布机构: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系统带头使用“三秦通”缴费卡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0-03-19
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厅直各单位:
      “三秦通”缴费卡是我省利用现代科技改进公路收费方式的重要举措,经过省厅和相关银行的共同研发,已正式投入使用。使用“三秦通”缴费卡对提高收费公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,减轻收费人员工作强度,完善缴费方式,缩短缴费等候时间,方便车辆通行,控制公务车辆通行费支出,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等,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为大规模宣传推广“三秦通”缴费卡,打造交通行业服务品牌,省厅要求全省交通系统要带头使用“三秦通”缴费卡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 
      一、 “三秦通”缴费卡是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,司机用于支付通行费、同时兼作封闭式收费公路通行卡使用的一种非现金缴费专用卡。使用“三秦通”缴费卡通行公路收费站时,无需缴纳现金,只需刷卡通行,系统自动记录通行信息,方便快捷。“三秦通”缴费卡也是使用不停车收费系统的必备设备。
      “三秦通”缴费卡目前仅适用于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系统,以后将逐步扩展到非封闭式收费公路。
      二、交通系统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省厅非现金收费工作的开展,单位的所有公务车辆都要办理“三秦通”缴费卡,带头使用“三秦通”缴费卡缴纳车辆通行费。厅运管局要积极引导、督促营运车辆办理“三秦通”缴费卡。
      三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安排,抓好落实“三秦通”缴费卡的办理工作,要明确财务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职责,落实具体办理人员,尽快办理。从今年7月1日起,非特殊原因,厅直单位对用现金缴纳的我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将不再予以报销。厅财务处和审计处将加大对相关单位经费的管理和监督。
      四、目前,省建设银行与省厅关于非现金收费业务合作协议已签订,各单位可直接到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。省工商银行与省厅的合作协议也在洽谈之中,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开始对外办理。有关业务的咨询,可与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和相关银行的营业网点联系。
      五、请各单位将办理使用情况及时通报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。 
      联系人:陈锐奇,电话:86531060,86531410

二○一○年三月十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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